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國發〔2017〕44號)、《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京政辦發〔2016〕50號)等文件精神,加速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現啟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專項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及申報主體
(一)支持高校院所加強內部技術轉移機構建設
支持高校院所做強內部技術轉移機構,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技術轉移轉化部門開展業務交流和學習培訓,搭建工作渠道和網絡;支持高校院所加強對技術轉移轉化部門、團隊的激勵。
以技術轉移機構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技術轉移機構為非獨立機構的由高校院所進行申報。
(二)支持高校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評估篩選及專利布局
支持高校院所與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合作,對已取得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共同開展成果的梳理、評估、篩選等工作;對尚未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科研成果,開展專利布局工作。
以技術轉移機構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技術轉移機構為非獨立機構的由高校院所進行申報。
(三)支持高校院所加強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和成果承接工作
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投資機構、服務機構合作,聚焦自身優勢學科,聚焦“三城一區”的主導行業、培育行業,實現雙向聚焦和精準對接。支持高校院所在單位周邊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搭建專業化技術平臺,面向高校院所開展中試熟化工作。
支持高校院所及各類主體在本市各區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承接基地,搭建專業信息、投融資、科技條件等專業化服務平臺,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做好承接服務。
由中試熟化或成果承接基地運營單位進行申報。
(四)支持高校院所加強與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業務合作
支持高校院所加強與社會化專業機構合作,購買科技成果評估評價、知識產權、法律、股權設計、競爭談判、人才、財務、經營管理等專業化服務,不斷提升成果轉化落地效率。
以技術轉移機構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技術轉移機構為非獨立機構的由高校院所進行申報。
申報單位可根據自身工作開展情況,選擇申報相應支持內容。
二、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專項申報書》(見附件1、2);
其中,除中科院在京院所以外的高校院所及單位填寫附件1;中科院在京院所填寫附件2,推薦單位填寫“中國科學院北京分院”。
(二)申報第1項支持內容的還須提供內部技術轉移機構上年度以來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或財務章)。
(三)申報第2項支持內容的還須提供與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付款憑證,服務機構資質證明材料,以及評估篩選、專利布局工作成果證明。
(四)申報第3項支持內容的還須提供由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基地上年度以來運營成本以及營業收入、利潤、繳納稅收的專項審計報告,以及土地、房屋、專業設備等固定資產證明材料。
(五)申報第4項支持內容的還須提供與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付款憑證,服務機構資質證明材料,以及服務成果證明。
(六)申報主體須均為在京單位,并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申報材料一式5份,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膠裝成冊,在申報材料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公章。附上述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并掃描所有附件材料(U盤或光盤拷貝)。
三、材料受理
專項申報將分兩批進行,首批受理時間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第二批受理時間截止到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
1、除中科院在京院所以外的高校院所及單位的申報材料受理地址: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咨詢電話:64853165轉806、808,64874216
2、中科院在京院所申報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四街18號紫金數碼園1號樓(中國科學院北京分院科技處)
聯系方式:潘雍,62661388,15010112378
四、其他事項
市科委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專項的代理活動。相關機構或個人的代理行為與市科委無關。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專項申報書》(除中科院).doc
2、《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專項申報書》(中科院).doc
市科委高新處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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