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科技部、證監會、知識產權局等國家部委積極支持北京市“兩區”建設,近日聯合印發文件,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開展公司型創投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和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
開展公司型創投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創投企業長期投資
對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轉讓持有3年以上股權所得,超過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50%的,可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轉讓持有5年以上股權所得,超過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50%的,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上述政策設計了投資期限越長繳納企業所得稅越少的反向掛鉤制度,有利于增強創投企業長期投資初創型科技企業的“耐心”,初步實現了鼓勵創投企業長期投資的效果,促進被投資的科技企業做大做強。
開展技術轉讓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本土創新
在示范區朝陽園、海淀園、豐臺園、昌平園、順義園、大興-亦莊園6個園區內注冊的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如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轉讓所得,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政策針對科技成果轉化難和技術外流問題,將技術轉讓所得免征額由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進一步降低科技成果轉讓的成本。
政策的試點,落實了“兩區”建設的工作任務,回應了企業的痛點訴求,助力產業結構和科技創新生態鏈條進一步優化,助力北京加快形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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