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政策要點?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等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政策要點?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
政策要點?
1.關于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
2.關于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
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
政策要點?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
政策要點?
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涉及的有關征管問題予以公告明確。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增值稅預征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21〕72號)
政策要點?
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產品供電環節增值稅暫予停止預征。
7.《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
政策要點?
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納稅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8.《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政策要點?
對《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1年第15號)規定的有關征管問題予以公告明確。同時,對《退(抵)稅申請表》進行修訂并重新發布。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
政策要點?
為支持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2號)規定,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管理問題予以公告明確。
1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8號)
政策要點?
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按照本辦法全額退還增值稅(簡稱“采購國產設備退稅”)。
1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
政策要點?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等新報表。
1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1〕51號)
政策要點?
對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予以調整公告。
1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政策要點?
延長《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8號)等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
1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
政策要點?
1.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2.除納稅人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資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稅外,納稅人發生的再生資源回收并銷售的業務,均應按照規定征免增值稅。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15.《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保險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7號)
政策要點?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下列跨境應稅行為免征增值稅:
1.以出口貨物為保險標的的產品責任保險;
2.以出口貨物為保險標的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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