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2月1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立案階段開展訴訟保全試點工作以來,由擔保公司為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的方式得到了試點法院和當事人的一致認可。為了進一步發揮立案階段財產保全的時效優勢,加大財產保全工作力度,市高院決定擴大試點范圍。
2014年10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出了《關于擴大立案階段財產保全試點工作范圍的通知》【京高法發〔2014〕428號】,市高院在原有的四家試點法院(一中院、朝陽法院、海淀法院、東城法院)和五家試點擔保機構基礎上,再增加二中院、三中院、鐵中院、西城法院、豐臺法院五家試點法院,和包括我集團下屬北京海淀科技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內的五家試點擔保機構。未來,北京海淀科技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將可以全面開展訴訟保全擔保工作,該項業務將豐富集團業務品種,更好地為科技企業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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