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融資服務環境,降低企業間接融資成本,根據《海淀區優化創新生態環境支持辦法》(海行規發〔2014〕7號)以及《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特制定發布2018年海淀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成本補貼專項申報指南。
一、支持政策
對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并還款完畢的企業,按照其融資成本的5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補貼范圍包括:
1.企業僅以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物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包括貸款利息以及評估費、擔保費等融資服務費用;
2.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并且以除知識產權外的其他資產擔保、抵押等方式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為知識產權質押部分的貸款利息。
二、申報對象
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且納入海淀園統計的高新技術企業。
三、申報條件
1.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海淀區的產業發展導向,無不良信用記錄,財務狀況良好,對海淀區經濟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
2.2018年申報的項目,還款完畢時間為2017年1月1日以后;
3.2017年9月30日以后申報的項目在今年評審時有效,不必再重復申報。
四、申報材料
1.海淀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貼資金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報);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機關出具的2017年度完稅證明;
3.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授權證書(申報企業需為知識產權權利人)、質權設立登記備案證明文件(如專利登記簿副本等);
4.與銀行或擔保機構簽訂的貸款相關合同,如:借款合同、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5.銀行或擔保機構出具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占比證明,并明確擔保物中知識產權占比,以及是否有其他財產抵押;
6.就此次貸款與擔保、評估等機構簽訂的擔保、反擔保、評估合同;
7.放貸證明、還貸證明、利息單據,申請擔保、評估費用補貼的,需提交發票、匯款單等相關單據;
8.提交貸款相關合同(協議)承諾書;
9.與貸款相關的補充合同(協議)、以及信用擔保合同(協議)等材料;
10.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從制度、人員、經費、舉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如實反映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
11.貸款項目實施效果評估報告;
12.申報單位應保證上述申報材料屬實,如申報材料不屬實,海淀園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申報時間及受理單位
申報時間:2018年全年
受理單位:海淀園管委會知識產權處
聯系人:張琦、馬慧泉
聯系電話:88499073、8849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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