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重點領域專利商用化,全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海淀區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辦法》(海行規發〔2014〕9號)以及《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特制定發布2018年企業專利商用化專項申報指南。
一、支持政策
對實際貨幣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專利商用化項目,根據其專利質量、產生的效益等指標,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二、申報對象
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且納入海淀園統計的企業。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海淀區的產業發展導向,無不良信用記錄,財務狀況良好,對海淀區經濟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
2.企業知識產權機構健全、制度完善,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
3.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實力和創新能力,有優秀的管理團隊、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
4.申報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須提交信用報告(含評級報告、征信報告和補充征信報告),信用等級達到BB級(含)以上及信用報告中沒有不良信息記錄,且在有效期內。申報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企業可自愿提交信用報告,提交信用報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立項。企業可以在海淀園管委會確定的信用服務合作機構中自愿選擇一家機構,向其購買信用報告。
(二)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的核心專利需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
2.核心專利技術需轉化成商品,實現產業化,并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實際貨幣收入500萬以上。
四、申報材料
1.海淀區企業專利商用化專項資金申報書(在線填報)。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稅務機關出具的2017年度完稅證明。
3.本專項核心專利證書(證書全部內容)。
4.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近期專利登記簿副本。
5.企業根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相關內容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從制度、人員、經費、舉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如實反映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
6.通過專利轉讓、許可方式獲得專利權的企業需提供:與專利轉讓、許可行為有關的合同及發票。
7.本專項核心專利分析報告、項目執行報告、產品市場分析報告。
8.核心專利轉化形成的商品銷售合同、發票、《商品銷售合同及資金往來票據明細表》。
9.由海淀園管委會確定的信用服務合作機構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的《信用報告》。
10.《申請企業專利商用化專項資金承諾書》。
11.其它相關資料:企業獲得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獎勵、資質證明材料,企業研究開發的技術標準被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為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12.申報單位應保證上述申報材料屬實,如申報材料不屬實,海淀園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申報時間及受理單位
申報時間:2018年5月21日-8月31日
受理單位:海淀園管委會知識產權處
聯系人:于玲、馬慧泉
聯系電話: 88499265、8849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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