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核心區自主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意見》(京海發〔2014〕10號)和《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引導駐區創新型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跨界協作,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促進原創知識和技術產出,根據《海淀區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辦法》(京海發〔2014〕9號),制定發布海淀區重大科技項目和平臺建設專項申報指南。
一、支持政策
鼓勵企業積極承擔重大科技專項,對承擔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和項目,以及國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專項的企業給予支持;鼓勵企業承接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創新平臺給予支持;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北京市科技獎,對獲得北京市和國家科技獎的企業給予支持。
二、支持內容
本專項獎勵范圍為2017年1月1日以后獲得的相關立項或批復的項目,同一項目只獎勵一家企業。包括以下三類:
1.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獎勵
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或主持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對參與或主持國家科技部立項項目,且獲得支持資金超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對主持完成北京市科委立項項目,且獲得支持資金超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2.創新平臺獎勵
鼓勵企業承接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獲得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北京市科委、發改委、經信委年度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資質的企業,按照不同標準給予獎勵支持。其中對新獲得國家級平臺資質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市級平臺資質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3.科技獎獎勵
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北京市科技獎,對參與獲得的國家和北京市科技獎的企業,按照下述標準給予獎勵。
獲得國家級一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50萬元;獲得國家級二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30萬元;獲得國家級三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二、三等獎的,按上浮一檔的標準進行獎勵。
獲得北京市級一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獲得北京市級二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10萬元;獲得北京市級三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5萬元。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二、三等獎的,按上浮一檔的標準進行獎勵。
三、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應為在海淀區注冊并納稅,具備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并納入海淀園統計的企業。申報項目應無知識產權糾紛。
四、申報條件
1.申報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獎勵的單位,應獲得國家科技部或北京市科委立項,并已獲得項目資金支持,能夠提供與上級科技部門簽訂的立項項目任務書(合同)及撥款證明等材料。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重點支持方向,其中國家級項目應符合《“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明確的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方向;北京市級項目應符合《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提出的科技創新重大項目。
2.申報創新平臺獎勵的單位,應獲得資質授牌或批復,能夠提供資質牌匾及立項批復證明材料。
3.申報科技獎獎勵的單位,應為上一年度獲獎單位(按申報年計算),能夠提供獲獎證書等證明文件。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列入中關村科學城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
五、申報材料
申報專項資金需在線提交《海淀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專項資金申報書》以及國家或市級重點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書、上級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和相關會議紀要、批示等證明文件。
六、申報時間及受理單位
申報時間:全年申報
受理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科技發展處
聯系人:王本祿
聯系電話:88499061
海科金集團版權所有Copyright 2011-2017 All right resevrd 京ICP備11022072號-1 技術支持:浩天通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