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委組織部,各區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干部(人事)處、組織處,各局、總公司、市屬高等院校黨委(黨組)組織部(處)、人事處,各人民團體組織部:
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選表彰辦法>的通知》規定,今年將開展第九屆“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選表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額和評選范圍
第九屆“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表彰名額原則上不超過60名。凡在北京地區工作,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且評選當年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的各類優秀人才,均可參加“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的評選。
二、評選條件
“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的參評人選應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近五年內在工作崗位上做出較大成就和貢獻。
本屆評選表彰注重向基層一線傾斜,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傾斜。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一般不參加評選,處級干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外籍及港澳臺人員一般不納入評選表彰范圍,確需評選表彰的,推薦單位應當提前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三、推薦方法和程序
(一)單位提名
1.本市各有關單位(含雙管單位),可通過組織遴選或個人自薦,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后,確定本單位的提名人選。
2.其他中央在京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可根據評選工作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的提名人選。
各提名單位要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嚴格考察,并在本單位或地區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提名人選。
(二)系統推薦
1.各區委組織部負責本地區提名人選的推薦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負責本系統提名人選的推薦工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提名人選的推薦工作;在京高等院校通過市委教育工委推薦,其他中央在京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通過所在區的區委組織部推薦人選。
2.各區、各系統作為推薦單位可根據“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的評選條件,在從嚴掌握的基礎上,自行確定推薦候選人的數量。有關單位提名后,各推薦單位負責匯總并對提名人選進行初審,對提名人選申報材料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查。推薦人選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推薦人選為企業負責人的,征求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意見(詳見附表)。通過初審并報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后,確定推薦候選人人選,提交評選工作辦公室。
(三)評審表彰
1.評選工作辦公室匯總全市推薦人選,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推薦條件的參評人選,提交“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按專業學科分組進行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確定擬表彰人選名單。
2.評選工作辦公室報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表彰人選后,在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人選有異議,應署名向評選工作辦公室提出,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
3.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市人才局與市人力社保局會簽后報市委、市政府批準表彰。“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獲獎者,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頒發榮譽證書,并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萬元。
四、組織領導
1.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由市人才局、市人力社保局、團市委、市委宣傳部、市科委、市科協等單位組成的“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選表彰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評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才局。
2.評選工作辦公室負責組建“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審委員會,負責參評人選的評審工作。
五、申報材料報送
第九屆“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評選采用網上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電子材料通過系統提交,紙質材料通過系統打印生成。具體要求如下:
(一)電子材料
各單位、個人需使用IE9.0以上版本瀏覽器通過北京人才工作網(bjrcgz.gov.cn)注冊、登錄“北京市人才評選申報系統”,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報信息,并將填報數據通過系統提交上級單位審核。個人及各提名單位通過網上系統上報材料至各推薦單位,各推薦單位通過網上系統上報材料至評選工作辦公室。
個人網上填報時間為8月29日—9月6日,各提名單位提交數據截止時間為9月18日,各推薦單位提交數據截止時間為9月25日。
(二)紙質材料
評審工作辦公室在綜合評審會議前組織專家通訊評審。各推薦單位須將通訊評審通過人員的紙質材料報送至團市委組織部。(通過人員名單和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紙質材料包括:
1.《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推薦評選工作報告》(一式一份,推薦單位起草)
2.《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一式一份,由北京市人才評選申報系統導出)
3.《征求意見表》(推薦人選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或企業負責人的,需提供征求意見表,一式兩份;其他推薦人選不需提供)
4.《北京市優秀青年人才候選人推薦書》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推薦書由北京市人才評選申報系統導出,附件需按照系統默認順序裝訂成冊,并附相應封面和目錄)
5.《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一式兩份,擬表彰人選提供)
以上材料請按要求簽字并加蓋推薦單位黨委(黨組)公章。報送材料內容應不涉及國家秘密。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涉密問題,報送材料原則上不退還,請做好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區、各系統、各單位要將評選活動與加強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結合起來,促進創新型、領軍型高層次后備人才隊伍建設。要切實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嚴格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有計劃、按步驟落實工作要求,確保評選表彰順利開展。
2.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抓好推薦工作的組織實施。要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將最優秀的人才推薦上來,特別注意保證在一線崗位工作的優秀青年人才,為首都各項事業發展做出貢獻的中央在京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優秀專業人才在推薦人選中要占一定比例。
七、聯系方式
團市委組織部 杜 漸 55565659
市人才工作局 把煥起 55568317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4000121860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6號院6號樓314室
附件:
1.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doc
2. 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doc
3. 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doc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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